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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9九游 AG九游 app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前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情况
为满足公司当前经营需求,结合公司发展规划的具体情况,拟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增加事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现经营范围: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防火门、防盗门、木门、门套、地板、家俱及其他木竹制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销售(含网上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五金制品、专用设备、日用杂货、工艺品(不含文物)、针纺织品、文化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服装、服饰、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室内外装潢设计、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拟变更后公司经营范围: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零配件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楼梯制造;楼梯销售;地板制造;地板销售;木材加工;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玻璃制造;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制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搪瓷制品制造;搪瓷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电器修理;日用产品修理;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灯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卫生陶瓷制品制造;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卫生洁具制造;卫生洁具销售;卫生洁具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建筑用石加工;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咨询策划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服装服饰零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施工专业作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检验检测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鉴于上述经营范围的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披露。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于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上的相关信息。
公司将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线,信函、传真中必须注明股东住所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于2023年9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持有关证明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投资者可于2023年08月31日(星期四)至09月0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8月29日发布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3年09月07日(星期四)上午09:00-10:00举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投资者可在2023年09月07日上午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3年08月31日(星期四)至09月06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余静渊主持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梦天家居2023年半年度报告》、《梦天家居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梦天家居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梦天家居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梦天家居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梦天家居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88号)核准,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536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3,336.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9,173.8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4,163.14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8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审验,于2021年12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01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12月8日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与上述主体签署了补充协议,并同上述主体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梦天家居集团(庆元)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支出13,784.58万元及支付发行费用325.51万元,共计14,110.09万元。预先投入金额已经天健事务所《关于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0485号)审验。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4,110.09万元置换公司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023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定期存款等。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19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时调整实施进度,具体情况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梦天家居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调整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截至本报告期末,变更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投资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投资目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共同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进行投资。在前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6、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内,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财务负责人组织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6)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存积主持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法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梦天家居2023年半年度报告》、《梦天家居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梦天家居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梦天家居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